高雄一名4岁男童因细故,被母亲同居26岁男友要求与10岁哥哥一起半蹲受罚。不满男童向他比出中指,导致他情绪失控,将男童推去撞击阳台女儿墙。之后童童连续3天喊头痛,直到昏迷倒地,母亲才急送医,最后因颅内出血陷入植物人状态迄今。高雄地检署依《刑法》儿虐致重伤罪起诉郑男,并依「剀剀案」后上路的新法向法院具体求刑12年,为全国首例。
检方调查,今年9月15日晚间,4岁男童与10岁哥哥在家吃饼乾掉屑在地上,男子叫两兄弟扫地后又去阳台半蹲受罚。由于两兄弟过去曾多次遭以「玩游戏」「管教」为名的殴打,对他男向来心怀畏惧,男童这次却心怀怒意无法抑止,向他比出中指挑衅。
男子见状情绪失控,抓住男童头部往后猛力撞击阳台墙壁,导致颅内持续出血、头部与身体多处瘀伤。之后三天,男童不断哭喊「头好痛」,却未获大人重视,直到第四天在家昏迷,母亲才匆忙送医。医师检查后发现男童枕部蜘蛛网膜下出血合併严重脑水肿及脑疝,伤势明显与猛烈撞击一致,昏迷指数仅剩3。
检方指出,男子到案后全盘否认,甚至拒绝测谎,但男童哥哥证述明确,加上验伤报告、医疗鑑定与生活情境比对,足以认定男子长期凌虐2名幼童,其中男童伤势已造成终身严重损害。
检方认为,男子体格强壮、下手凶狠,犯后仍否认犯行,情节极为重大,因此具体求刑12年。「剀剀案」修法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儿虐致重伤刑度已提高至10年以上,本案为《刑法》儿虐条款修法后,全台第一起依新法起诉并求重刑的案件,检方盼能对儿虐行为发挥明确吓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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