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苏姓女子为改善门面,2018年起到高市一家连锁牙医诊所接受欧姓牙医师矫正治疗,却越做越不对劲。她歷时5年、回诊57次,期间反覆出现脓包、骨钉易脱落等情况,再另觅良医时竟被告知罹患严重牙周病,需要专科治疗。苏女愤而求偿138万元。高雄地院依医审会鑑定结果,认定原先牙医师疏于告知病情、侵害病患自主决定权,判医师与诊所连带赔偿55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苏女2018年1月起接受欧姓牙医师矫正,至2022年8月累计回诊57次。治疗过程中她多次向医师反映口腔长脓包、矫正骨钉反覆松脱,但欧医仅针对局部症状消炎处理,并未进一步检查牙周状况,也未提供足以让病患理解风险的相关资讯。

苏女其后改至另一家诊所,才惊觉自己已有严重牙周病,必须赴台北台大医院找专科门诊治疗。她指控原诊所未及早诊断,致病情恶化、矫正进度倒退,更因此必须多花两年重建期,遂提告求偿138万余元。

审理期间,欧姓牙医否认误诊,认为产生脓包与骨钉问题,是病患清洁习惯造成,不属医疗过失。但医审会鑑定报告指出,虽然欧医矫正技术本身符合医疗常规,但其病歷纪录未详载脓包、骨质流失等关键资讯,导致病患后续就医决策受到影响,未能充分行使自主决定权,医疗行为仍有疏失。

高雄地院採信鑑定意见,认定欧姓牙医师在病情告知、病歷记载方面欠缺,造成病患治疗期程延宕、额外负担,判其与诊所须赔偿55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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