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二审轻判的搜寻结果,共16笔
2019年国安局特勤人员利用总统专机出访的机会,夹带9793条私菸,涉案8名国安局军士官一审依贪污罪依将吴宗宪、张恒嘉分别重判10年4月、10年2月,另6人各判刑6年2月到7年不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改以较轻的图利罪论罪,将8人轻判,其中吴宗宪6年徒刑、张恒嘉2年4月,立委邱议莹的弟弟邱彰信时任华航副总,一审依税捐稽徵法逃漏税捐罪判刑2年8月,高院改依帮助犯判1年6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150万元。可上诉。
我国史上最大宗安毒走私案「飞燕号货轮案」,主谋李建良因运毒高达1.2吨、市值逾23亿元,一审遭高雄地院判处无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5日二审宣判,由于李承认犯行并供出上游来源,让案情有所进展,获法官改判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
高雄市府某局处49岁蔡姓主任,利用单位受训机会,邀请一位19岁约聘雇男下属在家里过夜,趁机对其上下其手外,强压在他身上出舌舔对方身上敏感部位,还「伸舌头到嘴巴内」,一审遭依强制猥亵判刑10个月,蔡姓主任不服上诉,二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轻判6个月得易科罚金,让蔡躲过牢狱之灾,全案定谳。
一名在北市林森北路条通内经营日式酒吧的日籍男子小明,在店内见到1名长髮短裙,身材姣好的「女子」经过,竟起色心一路尾随进对方住处楼梯间,趁对方酒醉强逼口交,并丢下500元离去。小明事后遭逮,听到对方是男性,自己整个人都吓呆。台北地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刑满后驱逐出境。经上诉,高院改判2年、宣告缓刑5年,并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有轻度智障的陈姓男子因理解能力不好,所以驾照一直考不过,但他却于前(2023)年10月底无照骑机车搭载母亲,被另名王姓男子驾车自后撞上人车倒地,进而造成母亲伤重不治。由于陈男被认定是肇事主因,一审依过失致死罪判刑8个月需服刑,他上诉请求轻判,陈弟也出庭替哥哥求情,台南高分院以他符合自首规定且犯后态度尚可改判6个月得易科罚金。此案可上诉。
民国104年2月11日,高雄监狱发生6名受刑人企图越狱事件,事件最后以6名受刑人全部持枪自杀身亡而结束。他们当中有1人是执行无期徒刑,有1人是应执行有期徒刑46年,且不得假释,其余4人也都是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当时他们在与警方谈判之际,曾提出多项诉求,其中一项即是刑期太长。这样的一个重大事件,已经湮没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不过因为大法官的实质废死,我们不能不唤醒记忆。
前年大选期间,屏东县新埤乡乡长候选人何耀荣的张姓妻子,为了帮助丈夫当选,透过「暗示方式」贿选,一审被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重判4年6月,张女上诉求轻判,二审因她改坦承犯行,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另需支付国库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印尼籍鲁姓女子不满丈夫长期家暴,趁丈夫熟睡时拿石钵重击头部,再持双刀刺喉、切下生殖器,导致丈夫当场死亡,她伴尸4小时后到警局自首,一审考量她自首符合减刑条件且又坦承犯行,依杀人罪判刑8年,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上诉后,二审判改判7年并刑后驱逐出境。可上诉。
彰化去年发生重鎚夫杀妻、伤儿人伦悲剧!62岁余男不满印尼籍妻子长期借贷、流连电子游艺场;儿子要买冷气,导致他不堪经济重压,愤持铁鎚追打妻、儿,重鎚将妻打到爆头惨死,儿子多处骨折、惊险逃生。一审依杀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罪判刑24年;台中高分院今天(6日)改判19年,仍可上诉。
24岁男子李佳修前年酒后无照驾驶、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一审由国民法官参审后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21日开庭,李的律师称李符合自首要件且以450万元达成和解,并赔偿其中的70万元,希望合议庭给李一个机会,法官4月16日宣判。
高市府工务局建管处前副处长李政贤涉嫌护航建商及跑照业者,住处被搜出百万现金、礼券及大批洋酒,一审依贪污、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判6年8月,二审则大逆转改无罪,但公务员登载不实部分仍维持1年2月,经最高法院2次发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6日上午宣判,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2罪,各处3年6月。
前中油员工黄耀进遭高雄检廉查获违法组成国营事业招考枪手集团,助29位考生考上中油、台电等六大国营企业,不法获利超过5000万元。黄男一审被依诈欺罪判3年6月,他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宣判,考量黄跟国营事业单位和解,从轻改判2年8月。
2022年9月,台南的26岁的团姓移工因不满同乡女友移情别恋潘姓逃逸移工,竟伙同阮姓、黎姓移工持开山刀前往宿舍狂砍潘12刀,导致他臟器外露当场死亡。一审法院依共同杀人罪,判团男无期徒刑,阮男有期徒刑12年;二审因团男与阮男分别赔偿被害家属80万、40万元和解,改判15年、10年,可上诉。
台南市政府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被控涉向厂商收贿,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超贷,去年8月一审依贪污、诈欺、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合併判8年、褫夺公权5年,台南高分院二审改判6年5月、褫夺公权5年,还可上诉。
谢姓男子2020年在中部某国小担任代课老师,却与活泼开朗的A姓女学生上演师生畸恋,7次共赴汽车旅馆性交,A女父亲获知报警提告,一审依妨害性自主「对未满14岁少女性交」判处谢男4年有期徒刑,二审认谢男一开始处于被动地位,事后坦承犯行并赔付A女及父亲各50万元达成和解,撤销原判,改判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