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偷尝禁果的搜寻结果,共05笔
新北市一名16岁少年「B男」与15岁少女「A女」交往期间发生性关系,事后A女指控遭性侵,导致她身心受创,甚至多次住院治疗,父母愤而提告求偿近百万元。不过,法院调查后认定,双方当时是「两情相悦」,并无强制性交证据,但因A女未满16岁,依法无性自主同意权,B男仍侵害其贞操权,最终判赔A女10万元、父母各2万元,共14万元,全案可上诉。
新竹一名大学生阿德(化名)与未满 16 岁的少女小美(化名)交往,期间于阿德住处发生三次性行为,小美母亲事后向法院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德触犯对于14 岁以上未满16 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计三罪,各处有期徒刑 3 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 5 个月,缓刑 2 年期间付保护管束,此判决可上诉。
马来西亚一名15岁少女偷尝禁果,怀孕7个月竟无人知,因腹痛送往医院后才被揭发此事,同龄男友已被带回警局接受调查。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诚)是15岁少女(A女)父亲的友人,阿诚与A女相识后开始交往,2022年6月8日下午1时许,阿诚在住处内与A女发生性行为,事后被A女父母发现女儿偷尝禁果,对象竟然还是A女父亲的朋友阿诚,A女父母怒不可抑,愤而对阿诚提告求偿130万元。
桃园一名杨姓男子,透过友人认识国三女学生小美,双方认识后不久,杨男就趁小美父母外出时,偷偷前往女方家中找她约会,两人在卧室内竟然大玩床战,半天内就「滚床4次」,小美父母事后见女儿神情有异,逼问下才知道女儿偷尝禁果,气得报警提告,法官审理后,认定处杨男涉犯四罪,应执行徒刑8月,缓刑3年并交付保护管束,另得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3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