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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所得税扣缴制度,维护120万余家扣缴单位之权益,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立法院于周一三读通过。
11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即将来临,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3日举办网路研讨会,针对最新税务法令更新暨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书变动与注意事项等议题,分享如何有效掌握申报重点及最新税务实务发展,降低申报错误风险。
11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即将来临,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3日举办网路研讨会,针对最新税务法令更新暨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书变动与注意事项等议题,分享如何有效掌握申报重点及最新税务实务发展,降低申报错误风险。
外商跨境销售电子劳务予境内买受人所取得之报酬,原则上即有涉及台湾来源所得之认定而须依法扣缴或完纳所得税,得透过申请跨境销售电子劳务、所得税法第25条技术服务或租税协定营业利润等方式,以期有效降低实质扣缴率或适用免税。勤业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陈惠明昨(30)表示,跨境电商所取得之「劳务报酬」如隐含「权利金」性质则应排除于申请范围之外,企业应于签约及送件申请前先行检视,以避免因审认结果未如预期增加额外租税负担。
财政部4日订定外国营利事业透过臺湾碳权交易所出售国外减量额度利益课徵所得税规定,外商来台卖碳权,将就交易所得课徵20%的营利事业所得税。
立法院会今日三读通过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将现行条文中原规范的外国营利事业跨境销售「电子劳务」,修正为「经由网路或其他电子方式销售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