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义务劳务的搜寻结果,共205笔
嘉义一名年仅18岁的苏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一名13岁的国中少女,并将其带回住处发生3次性行为。全案经校方察觉通报后曝光,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法院审理后,最终仅判处苏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陆军马防部志愿役张姓士官,在服役期间涉嫌利用副排长权势,对旗下班兵进行性侵,一审遭福建连江地方法院依对受自己监督之人利用权势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年5月。案件上诉后,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作出改判,认定张男已与被害人和解并赔偿19万元,予以减轻刑度,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一名薛姓男大生,前年与同校A女相约餐酒馆讨论酒品合作事宜,不料他却趁A女不胜酒力、独自驾车送她回家时,临时起意将车停在鼓山区路边,不顾A女明确拒绝并用手遮挡,强行亲吻得逞。薛男一审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9月,他上诉高分院后态度软化认罪,并以50万元与A女达成和解,高分院虽驳回上诉维持原刑度,但审酌他已赔偿并获原谅,追加宣告缓刑5年,须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2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薛姓男大学生以讨论品酒为名,邀请女同学前往餐酒馆喝酒,返家途中见女方醉倒车上,竟忍不住强行亲吻嘴唇数秒。事后女方报警提告,薛男遭依强制猥亵罪起诉,一审判刑9月。他上诉后先与女方达成50万元和解,高雄高分院审酌悔意与赔偿诚意,维持刑期但宣告缓刑5年,须接受法治教育并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一名女大学生小美与同校男同学阿国在餐酒馆讨论合作后,过程中双方品酒讨论,但女同学却不胜酒力烂醉,阿国开车载她回家途中,停在一处在消防队对面停车格,在小美极力抵抗下,仍强行亲吻小美嘴唇,事后小美提告,阿国一审依强制猥亵罪遭判9月,上诉后,他坦承犯行,赔偿50万和解,仍维持原判,但获宣告缓刑5年。
台北一名年轻的谢姓钢琴男家教,惊传利用教学之便,对一名未满14岁的国小女学生强制猥亵得逞,造成女童身心严重创伤。案件经臺湾高等法院审理,谢男虽遭重判2年有期徒刑,但法院审酌他事后坦承犯行,并以天价180万元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最终予以缓刑5年之自新机会,全案仍可上诉。
新竹一名彭姓男子于今年2月间突然猝逝,没想到与他有债务纠纷的李姓妇人,竟请他人拟定抵押借据后,前往殡仪馆趁着「瞻仰遗容」的机会,将彭男的手拉出来,在收据与本票上盖上指纹。对此特殊案例,民俗专家廖大乙表示,由于往生14小时内还有意识,此借据有效,可找城隍爷帮忙追债。
新竹一名女子阿芬(化名)与男子阿国(化名)有债务纠纷,但阿国却突然死亡,她不甘心债权成空,竟前往殡仪馆趁「瞻仰遗容」时,偷用阿国遗体的手指按印偽造借据与本票,佯装生前同意抵押土地。离谱行径当场被抓包,最终遭法院依共同偽造有价证券罪判刑2年、缓刑5年。
张姓成年男子约了一名未满14岁的朋友小明(化名),到新竹市某旅馆,张男竟违反小明意愿,触摸、套弄小明的生殖器,小明已表达拒绝之意,张男还要硬要帮对方打手枪。小明回家后跟家长及学校反映,张男被告上法院,新竹地院依犯对未满14岁的小明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女子小云(化名)2023年除夕夜时,因酒驾注意力不集中,自撞护栏而占据路面,造成6车连环撞,其中一辆货车的油箱破裂起火,延烧至客运车头,导致统联客运司机及货车乘客共2人被活活烧死,另有9人受伤。考量小云已用380万元与死者家属和解,苗栗地院近日宣判,处其2年徒刑并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高市一名男子因涉诈案件,遭高市刑大传唤应讯,事前上网寻求法律协助,在任务外包平台上,找到自称具备法律专业的李姓男子,以每次1500元超低行情,提供法律谘询,甚至在警局侦讯时,李男透过LINE通话技术指导如何回应,遭警方当场识破并将李男移送。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李男未具律师资格却意图营利办理诉讼,依违反《律师法》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另宣告缓刑2年并须完成12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
高雄赵姓男子在跳蚤市场以1万2000元买了一把具有杀伤力的空气枪,林园分局警掌握他涉嫌持有枪枝,到他家搜索果然发现枪和铅弹,高雄地院依违反枪炮管制条例,判处徒刑2年,他上诉指出,并未持枪从事不法,且持有时间不长,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后,认为原量刑并无过重,但另宣告缓刑5年,也要让他从中记取教训,需支付国库6万元,及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2场。
原为职业军人的张姓男子,涉3度偷拍前女友仅穿内裤隐私照,及3度用监视器偷录2人性爱影片;分手后,还跟监、拦车拉人,不断传送要求復合骚扰讯息,被前女友告到宪兵队,让他被军方汰除。台南地院依妨害性隐私、偷拍性影像、强制等8罪合併判处拘役70日、8月徒刑,缓刑5年,义务劳动90小时,接受性平教育3次。
台中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因引诱同校未成年学妹拍摄猥亵行为之性影像,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需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并禁止对儿童及少年实施任何性剥削行为。
知名刘姓律师因受某公司4兄弟其中一方委托处理争产纷争,被起诉偽造文书,最高法院认定他犯行明确,驳回上诉,考量他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且信其等经此侦、审程序及科刑之教训,当能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依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罪处拘役50日,缓刑2年,并提供160小时义务劳务确定。
李男因为同住的侄子涉犯组织犯罪、枪炮弹药条例,遭到桃园市警察搜索,未料住处东西太多,警方无人发现李男房间门后挂着一把空气枪,直到警方查扣无果,询问:「有没有其他枪枝?」李男便主动将平常在果园驱赶小鸟用的空气枪取出,遭警方移送法办,新竹地院依犯非法持有非制式空气枪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併科罚金新台币3万元。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在今年2月情人节凌晨,竟在酒店包厢内对坐台公关A女强制性得逞后,又假借护送名义将A女带回住处二度性侵。法院审理后,判处李男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应履行高达220小时的义务劳务及5场法治教育课程。可上诉。
台中一名超商店长阿贤(化名)多次对女店员小美(化名)伸出狼爪,不仅强抓头部撞向自己下体,还趁机在柜台、仓库及办公室内上下其手,甚至强行抱到腿上摇晃、伸手摸胸,超噁行径高达5次。案件曝光后,阿贤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阿贤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须支付公库5万元、完成12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
杨姓保全去(2024)年10月骑车经过新竹后火车站附近时,搭讪并尾随一名女子,还跟到人家家门口,用手抚摸女子下体还试图伸进裤内,再换个动作用手抓奶,女子不断反抗挣扎,大叫报警,杨男才缩手。新竹地院依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杨男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动。
新竹一名女子深夜独自返家,竟遭陌生男子尾随骚扰,甚至强行抚摸下体、抓捏胸部,吓得她尖叫呼救才脱身。新竹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噁男9月徒刑,但给予缓刑3年,条件是必须赔偿被害人、做100小时义务劳务,且不得再靠近骚扰对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