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是古代強迫犯人流亡的刑罰,地點通常是偏遠的地方或離島,讓被流放的人難以回到原居住地或活動之處,而每個朝代都有不同的流放場所,大陸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歷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韓茂莉指出,宋朝會將罪犯流放到「沙門島」,且很少有人能夠生還。

《宋史‧刑法志》中記載,「罪人貸死者,舊多配沙門島,至者多死。」指當時有很多犯罪的人,都被流放到一個叫作「沙門島」的地方,而且很少有人生還;韓茂莉指出,沙門島位於渤海和黃河之間的交界處,如今稱作「廟島群島」,又稱「長山島」,這裡是由30多個小島嶼組成的群島,且與陸地隔絕,在歷史上是山東半島與遼東半島海上通行的必經之地。

韓茂莉表示,沙門島的名字由來與宗教有關,因為海上運輸經常遭遇風浪,北宋漁民為求海神保佑,讓親人得以安全回家,所以在沙門島鳳凰山建了娘娘廟,此外島嶼上還建有許多寺廟,且以佛寺為主,而在佛門中通常會將出家的人稱為沙門、沙彌,所以才會把這些島嶼統稱為沙門島。

然而和名字極具反差的是,沙門島雖然是普渡眾生的地帶,在宋朝卻被當作流放地,因為這裡不但距離北宋都城開封(現山東)不遠,且和陸地道路隔絕,方便管理,成本也比較低。

韓茂莉說,最讓罪犯感到害怕的是,沙門島是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島上管理犯人的首領幾乎可以不顧朝廷的法令,隨意處置被流放到這裡的犯人,生死、所有的一切都由這位首領掌管、決定;因此一旦被流放到沙門島,不但要忍受惡劣的生活環境,還會遭受管理者的隨意折磨,能夠活著回家的人自然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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