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夏姓男子因投資陳姓男子公司事後虧損400萬元,不滿對方搞失蹤,因此買來制服和外送箱,佯裝外送員,趁陳男出現在肉粽店買早餐時,持刀朝對方腳部揮砍後逃逸,一審法官依重傷害等罪判處夏男8年2月有期徒刑;由於陳男傷勢傷及神經、動靜脈等,另提民事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法院審理後,判夏男應賠626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夏姓男子於2020年起陸續投資陳男的便當工廠,前後約投入400萬元,但因未取得預期報酬,陳男也漸漸避不見面,連電話也不接,讓夏男心生不滿。
夏男事後買來一套制服及外送箱,喬裝成外送員,於2022年11月28日上午,在小港區漢民路一帶埋伏,不久後便在一處肉粽店發現正在買早餐的陳男,他隨即抽出預藏西瓜刀直接上前理論。
爭執中,夏男失去理智,揮刀朝陳男雙腳砍去,陳男受多處刀傷,躺在路邊血流不止,民眾見狀趕緊報警,警方於當日中午在鼓山區逮捕夏男,還在他家起出1把非制式手槍及26顆子彈。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論罪,加上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依2罪判他8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中。
陳男當時緊急送醫急救撿回一命,但因傷及神經、動靜脈、肌肉及骨折,其中,左下肢感覺與運動功能皆嚴重缺損且無明顯改善,包含醫療費、喪失勞動能力、醫療護具、看護等費用,向夏求償6384萬2656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扣除陳男已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判夏男應賠6264萬265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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