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於5月12日修正公布施行,將原涉及國家機密人員管制出境年限,自「3年以下」延長為「最少管制3年」,中科院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精準核密」原則,重新辦理涉密人員清查作業。
國防部指出,依據上述的法令修正後,5月起已針對涉密人員境管作法召開4次執行作業會議,督導中科院依法重新檢討1516名會接觸到國家機密的人員,並已完成涉密人員檔案上傳,並針對實際參與機密專案人員,調整出入境納管年限。
國防部指出,其餘未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則依中科院保護營業秘密的內控機制實施管制;國防部對中科院均有嚴密管控機制,並無發生媒體所述「出國管制出現漏洞」情事。
中科院也發布新聞稿表示,這1516名涉密人員已在9月24日函送國防部及各軍種辦理核定作業,後續將依照涉密參與實況滾動檢討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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