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范雲指陳涉及性騷擾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陳須賠償8萬元,上訴後,二審法官勸諭雙方和解,但因2人沒有和解可能,法官諭知6月6日宣判。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2020年7月14日在立法院議場陳的肚子確有碰到范女的背部,否則陳不會直接表示「肚子」碰觸並不會懷孕,且范女主張陳碰觸身體時,陳說「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

法官認為,陳雪生的肚子碰觸范雲的背部後,她已表示不舒服,但陳竟仍公開表示肚子碰觸並不會懷孕等,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等,具有特定性別之嘲諷、貶抑等回言論回應,致范雲感受冒犯、敵意及羞辱,有損范雲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考量權利侵害的程度等,判陳須賠償8萬元,上訴後,2人都不願意和解,北院二審法官諭知6月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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