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暖聲熊男」的馬來西亞籍歌手丘沁偉,因架設網站與前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發生糾紛,丘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部分遭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6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再判丘須賠償楊30萬元,可上訴。
大馬歌手丘沁偉與楊澤祖鬧翻後,上網辱罵楊「賣淫為樂」,更指楊散布性愛影片,文章內容辱罵楊是「恐嚇性侵」、「對女性性騷擾」、「偷拍、散布性愛影片」、「仗著楊實秋濫訴成性」等語,足以使楊澤組的品行、德行、道德形象、人格評價、社會地位之評價遭受貶損,而使楊難堪。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丘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0萬元,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民事部分,楊澤祖以精神慰撫金等原由求償100萬元,丘沁偉未到庭說明,士院25日宣判,認丘所為導致楊的社會評價下降、個資被散布,且網路傳輸方式具有不受空間阻礙、即時傳知的特性,判丘應賠償楊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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