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超過免稅額限制2萬元,民眾到國外購物卻很容易超過限制。關務署表示,確實有研議調整2萬元。
根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旅客攜帶 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與菸酒)其總值再完稅價格2萬元,予以免稅,但是如果超過2萬元就必須要申報。
如果超過2萬元以上,但是已經完稅,復帶回來是不課稅,關務署發布解釋,民眾只要提出證明就可。
簡單而言,如果民眾是海外網購、國內買的精品包包,都超過2萬元,民眾想要帶出國,再帶回來時要保留購買時的收據、發票、購買證明等,就不會再被課稅。
但如果是免稅店購買帶出國因為「未稅」狀態,再帶入就可能會被課稅。
不過最外界所疑慮的是,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限制2萬元免稅,民眾海外消費隨便買個皮夾、手錶甚至是手機,單個可能都超過2萬元,是否可能調整免稅額,關務署表示,外界有提議要調整到5萬元,不過免稅額、實際內容還在研議當中。
財政部表示如果要修正免稅額,只要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財政部預告、蒐集外界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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