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監測市售食品,檢驗243件,僅1件在雲林製造、高雄販賣的「花生貢糖」產品不合格,檢出赭麴毒素A超標,遭開罰3萬元。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該批產品已令販售業者下架,已移請製造商所轄雲林縣衛生局處辦。
食藥署今年7到9月與地方衛生局完成243件食品檢驗真菌毒素,包括含米麥類8件、薏仁與藜麥等穀類21件、花生製品104件、紅麴製品15件、咖啡類15件、嬰幼兒食品21件與其他食品59件,結果有1件花生貢糖檢出赭麴毒素A與規定不符。
本次檢驗不合格品項為雲林縣「宏泰糖果行」生產的花生貢糖,平時運輸到高雄販賣,被檢出赭麴毒素A 45ppb。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超出法規限量標準為3 ppb,地方衛生局已命違規業者限期改正,但複抽驗仍不合格,依《食安法》第17條裁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衛生局2023年7月配合食藥署後市場食品真菌毒素專案計畫,執行市售花生與其製品抽驗,1件花生貢糖檢出赭麴毒素A45 μg/kg與規定(標準3μg/kg)不符,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該批產品已令販售業者下架,已移請製造商所轄雲林縣衛生局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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