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籍崔姓男子2018年與友人、台籍韓文老師在居酒屋喝酒,他見女老師喝醉,竟將她帶到旅館加以性侵,她因感覺疼痛驚醒,見狀立刻喝叱他「你在幹什麼」,隨後報警求助,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將崔男判刑4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定讞。
崔男受友人邀約2018年12月17日晚間7點到與被害女子等人喝酒,隔天凌晨被害女老師因飲用10多杯啤酒混燒酒而不勝酒力,呈現茫醉狀態而意識不清,崔男攙扶她一同搭乘計程車離去帶往旅館。
崔利用她酒醉呈現意識不清而陷於不知且不能抗拒之情形,解開她內衣扣子並褪去她褲子,親吻胸部及以手指性侵,她感覺陰道疼痛驚醒喝叱對方,並將其雙腿夾緊、推開崔男以抵抗之。
崔男仍不顧她反抗,以手強拉她頭髮要求她為其口交,她離開旅館後因不甘受辱,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歷審斥責崔男犯後猶飾詞狡辯,未見悔意,亦未試圖賠償被害人或獲得其諒解,造成她感到憤怒、噁心、身心受創,其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應嚴予非難,判處4年徒刑,刑執行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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