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某國中代課老師的吳姓男子,與14歲的女學生發生師生戀,11度在家中、車上、旅館嘿咻,後來吳擔心事件曝光提分手,女生因母親發現驗孕棒,加上學校又要找吳男回校演講,崩潰拿出當時拍攝的性愛畫面提告,台北地檢署27日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起訴吳男。
據了解,吳男去年受聘擔任某國中的理化科代課老師,暑假期間認識被害女生,7月至11月吳邀約被害人在吳男住處、車內、被害人家中、旅館,並用被害人手機拍下她為吳男口交等性愛畫面。
吳男擔心與少女交往的事情曝光,去年底要求分手,日前被害人聽聞,學校要找吳男回來演講,加上母親在房間內發現驗孕棒,崩潰說出與吳男的關係,母親即帶著女兒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時,吳男辯稱與女學生是合意性交,但因女學生還未成年,檢方根據雙方對話訊息、訂房紀錄等證據,認定2人發生至少11次性關係,依《刑法》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性影像等罪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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