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男女高中生,在111年晚間在高雄車站付費男廁內大玩「四腳獸」,女方還替男方「口部服務」,剛好被一名高姓男子發現,竟拿起手機在隔間上方偷拍女學生「口愛」畫面,回家後立刻上傳到IG限時動態,並傳給另兩位友人觀看後,又上傳到網路偷拍網站,女學生經友人告知後幾乎崩潰,在父母陪同下氣提告,高男卻因為犯後態度不佳,遭高雄地院重判8年。
根據判決書,高男於111年2月14日19時39分許,在高雄市臺鐵高雄車站西側付費區外男廁第一隔間內,發現隔壁廁間有一對穿著學校運動服的男女高中生在大玩「四腳獸」。
高男在好奇心驅使下,從隔間上方空隙往下朝第二隔間方向,偷拍兩位男女學生口交過程影片,回到家後上傳到Instagram限時動態,接著又傳給賴姓及孫姓友人觀賞。最後影片遭人上傳「5F自拍」網站。女學生經由友人告知後,立刻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時,高男坦承竊錄及散布兩名男女影像,還辯稱:不知道被害人未滿18歲,以為他們是滿18歲的高中生。因為兩人當時穿著運動服,而非學校制服,從拍攝角度及被害人外貌,無法獲知兩人未滿18歲。
法官審理後認定,審酌高男坦承竊錄及散布行為,表示對女高中生感到抱歉,但仍辯稱不知竊錄對象為少年之犯後態度。
少女家長痛罵高男,「他說是一時興起,調解的時候我有問他,但他對我的回答是說「就好玩」,從一開始準備程序兩次和調解庭的時候,被告跟我說一句對不起也沒有,態度從頭到尾都吊兒啷當,前兩次連回答法官的問題,都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罪有多嚴重,直到可能律師跟他講有多嚴重,他今天才講是一時興起。法官最後重判高男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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