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涉嫌以200萬元,向不詳國家的賣家購買600隻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星龜,他將這批印度星龜載回家飼養後,發現狀態不佳,未料退貨途中卻遭查獲,高雄檢方偵查終結,依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張姓男子於去年7月12日,透過1名叫「金牛」男子居間聯繫,以200萬元向不詳國家賣家購買600隻印度星龜,擬輸入培育後販售,賣家擔心運送過程耗損,於是額外多送20隻給張男,同年7月19日,620隻印度星龜到台,張男接獲通知後,前往前鎮區漁港一路前,將620隻印度星龜載運到左營區住家培育飼養。
但飼養不久,張男覺得這批印度星龜狀態不佳,與「金牛」連繫後,於同年9月23日,準備將618隻活體印度星龜在到漁港退貨時,海巡人員查獲,並扣得618隻活體印度星龜。
案經行政院海委會海巡署偵防分屬鳳山查緝隊偵辦,由印度星龜是農業部指定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檢方認為,他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販入或出售野生保育動物,均屬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縱然僅販入未售出,也無解於罪行,因此依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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