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電價調漲箭在弦上,經濟部與台電都說,假設民生電價是漲5%,那麼每戶330度以下電費僅增34元。但是往上經濟部無說明,依據台電電價現行費率加成,一般民眾如用電500度,就要多付65元,一年支出高700多元。這還只是計算基本用電量,實際700度以上高用電戶,規劃費率調幅更大,等於用越多漲越多。
王美花今天到立法院報告電價調漲的衝擊,表示假設120度以下漲5%,每月是漲9元,用到330度,合計是漲34元。對此台電補充,近年國內電價方案也已盡量細緻化,有效穩定電價和控制物價波動。
不過如果民眾每月用電500度,330度到500度這段夏月期間還會多付31元(非夏月24元),加計前段34元,一個月多65元,一年下來夏月非夏月電費,合計多付724元。但由於4月電價祭出「使用者付費」原則,往上高段民生用電戶調幅就不只5%。
對於部分立委認為應以政府增資填補虧損,台電則澄清,增資並非補貼,增資部分為政府投資台電規劃的「穩定供電建設方案」,無法用於填補虧損;台電仍將努力爭取政府補貼,以讓累積虧損不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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