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9歲洪姓男子於今年1月26日頭戴工程帽騎乘普重機車行經仁武區鳳仁路與澄觀路路口時,洪男在騎車過程中不斷上下擺動身軀致行駛不定,且變換車道也沒有打方向燈。民眾氣不過將此影片檢舉,警方依道交條例規定開出3張罰單共1萬3700元罰鍰。

仁武警方表示,洪男犯下的違規包含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違反道交條例第31條6款)及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道交條例第42條),行車過程洪男嚴重影響後方駕駛人行車安全,屬於危險駕車情形(違反道交條例第43條)。

警方經檢視民眾檢舉影像,認為洪男的3項違規事實均明確,皆已依法舉發在案,合計最高可處1萬3700元罰鍰,並針對危險駕車吊扣車牌6個月。

仁武分局也呼籲,用路人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尊重他人行車權利,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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