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道路交通違規亂象多, 警方接獲檢舉案件層出不窮,件數更是屢創新高,花蓮縣警局去年共接獲逾4萬件檢舉案件,較前年多出近萬件,經審核成立件數則約1.7萬件,整體舉發成功率約42.5%,檢舉開單前3名為岔路口10米內臨時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不遵守標誌、標線與號誌指示。
中央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後,各縣市接獲檢舉件數逐年攀升,花蓮每年平均增加1萬件,隨交通新制去年6月上路,擴大檢舉範圍及記點項目,讓花蓮警方接獲件數創下新高。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去年接獲檢舉案件共有4萬990件,創歷史新高,經審核後,總舉發件數逾1萬7423件;前3名違規項目及件數為,第1名為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共有7060件,第2名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有6131件,第3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的指示,共3625件。
由於行政院7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抽菸,以及在圓環、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停等10種,不過仍待立法院審議通過才會正式實施。
此外,警方也公布春節連假期間舉發縣內交通違規件數,自2月8日至14日期間,共開出2667張罰單,違規項目多為超速及違規紅線停車,其中,取締最多的是台9線瑞北段250.8公里的固定測速桿,共2001件,花蓮市區與吉安鄉設置的20處科技執法也一併開出1006件罰單。
至於台9線蘇花改仁水及中仁隧道區間測速,春節期間也開出77件罰單,甫啟用的台11線牛山區間測速也舉發13件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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