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東岸商場經營權爭議,被外界指責為OT案轉為ROT案,財政部2大澄清,首先東岸停車場仍是OT案;其次商場算是附屬事業,改建由主辦機關(基隆市)與民間機構依約定及程序辦理。
財政部解釋,OT案是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的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是民間投資建設,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的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財政部表示,東岸停車場明訂該案為OT案,契約也明訂另將1樓商場及頂樓廣場委託經營,視為附屬事業,2016年市府市府增建2樓到4樓商場,屬於附屬事業,非屬促參法所定「政府現有建設」增建、改建、修建。
其次,東岸停車場的自始至終都是OT案。財政部強調既然該案沒有OT轉ROT適用之虞,且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基於尊重主辦機關權責,請該市府依投資契約約定本權責核處;並無疑義,無外界所稱「由地方首長個案判斷」,也無外界所稱的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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