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山區的中和、復興路口近日出現一家房仲公司的房地產廣告,上面竟寫「阿公包養小三,小三也想有個家」,被民眾發現後貼上網,評價兩極。有人認為搞笑有創意,但也有民眾認為附近也有學校,恐怕對孩子教育產生不良影響。民進黨基隆市議員施偉政表示,接獲不少家長投訴,覺得尷尬也有點莞爾。基市府都發處表示,該廣告物並沒有合法申請設立,將會依照建築法要求補辦申請。
近日民眾發現基隆中和路與復興路交叉口設置一個新看板,內容為某房仲公司針對附近知名建案的廣告,但有趣的是,廣告上方放置一位白髮蒼蒼的男性年長者,再加上對話框指出「阿公包養小三,小三也想有個家」,疑似暗指該物件適合「金屋藏嬌」用,被網友分享到基隆臉書社群後,立刻炸鍋。
有網友笑說,這大概是阿嬤最生氣的廣告了;也有網友表示,用這個戲謔的方式作為賣房廣告可能不恰當,大部分網友多是以新奇有趣的心態看待。但也有家長擔心,因為該處臨近中和國小等校區,上下學都有大量學童出入,難免會有不良影響。
當地居民賴姓民眾認為,看起來確實不妥,無論附近有沒有校區,廣告看板內容會讓大家覺得很不雅,甚至小孩也問過這類問題,自己不知如何回應才好。林姓民眾表示,雖然有創意,但掛上廣告看板是大家會看到的,尤其在大路口,很難不發現到這面廣告看板,建議還是要考量觀感問題。
市議員施偉政表示,確實有許多人反映這個廣告令人尷尬又有點莞爾,雖然理解廠商追求廣告效益,但似乎對家庭教育有點不良影響,會造成不良示範,有檢討的空間。
設立廣告的房仲業者林姓店長今日回應,當初是突發異想,原本想說博君一笑,但也受到很多朋友、家人、客戶的關注和關心,不希望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會在近期將廣告下架,並強調,不鼓勵包養小三這件事,造成社會困擾不好意思。至於同仁在服務上還是積極進取的,與同仁無關。
負責管理廣告看板的基市府都發處表示,經查該招牌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都發處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將函請行為人陳述意見,屆期未說明或無理由,將依《建築法》裁處,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