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建立個人最低稅負制、推動房地合一稅制、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及施行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稅制等擴大稅基措施,有助降低薪資所得稅負比重。

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資料分析,105年度至110年度薪資所得應納稅額占總所得應納稅額比率分別為57%、57%、54%、51%、52%及51%,呈逐年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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