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東省1名8歲女童,2月26日在公園廁所遭到1名13歲陳姓少年性侵,女童家長得知後立即報警,但由於少年未滿14歲,警方不予立案,如今他已完全脫身返回學校上課。
綜合陸媒報導,女童的家屬指控,女童於2月26日下午,8歲的女童在公園的廁所,被一名13歲男孩性侵。女童父母當天報警指控男孩強姦,但3月18日,警方告知由於對方未滿14歲,審查認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決定不予立案。
女童家屬表示,8歲女童就讀小學二年級,其父母在鎮上做小生意。事發當天下午5、6時左右,女童和讀五年級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園玩,期間姐妹倆吵架,姐姐先回家了,女童隨後遭到性侵。
女童與該少年並不認識。事發後,女童被下體的血跡嚇到,哭著回家告訴父母。父母隨即報警,並帶女童到醫院檢查,診斷顯示她處女膜破裂,「見少量血跡,左大腿內側見兩處淤黑」。
少年犯案後沒有回家,跑到了5、6公里外的同學家,當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就被放了出來,少年的一位老師說,他是「問題學生」,有喝酒、抽煙、曠課、欺凌等行為,「七年級的時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時班上有同學投訴他,老師也拿他沒辦法。上個學期老師曾勸家長帶他到封閉管理的學校讀書。事發後,老師讓少年回家,但據悉目前已恢復上學。
事後,雙方家長在派出所見過一次,當時對方稱家裏困難,沒錢賠償,提出給予2萬元和解,並要求出具諒解書;女童的父母氣憤拒絕。但3月18日,警方告知由於對方未滿14歲,審查認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決定不予立案。不過也有網友質疑「父母無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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