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區佳豐鋁業工廠爆炸,造成2死6人輕重傷,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負責人莊黃月美及吳姓廠長後,認為莊黃月美涉及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3罪,情節嚴重,雖有羈押必要,但考量已初步釐清案情,諭令莊黃月美100萬元交保;吳姓廠長請回。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下午到事發現場勘查,釐清發生過程、調查工廠負責人及廠內機械操作有無缺失,檢方認為佳豐鋁業工廠負責人莊黃月美未盡業者應有的監督責任,造成爆炸意外,導致2名泰籍移工傷重死亡,6人輕重傷,下午指示警方先行約談莊黃月美及吳姓廠長。
莊黃月美及吳姓廠長今日晚間移送橋頭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莊黃月美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情節嚴重,是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惟考量已初步釐清案情,認以新台幣100萬交保,應足以擔保日後追訴之進行。另吳姓廠長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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