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在甄選甄選「文化就在巷子裡」表演團體標準遭議員認為過於苛刻,導致基層表演團體難與專業團體公平競爭。(台北市文化局藝文推廣處提供/劉瑋晴台北傳真)
文化局在甄選甄選「文化就在巷子裡」表演團體標準遭議員認為過於苛刻,導致基層表演團體難與專業團體公平競爭。(台北市文化局藝文推廣處提供/劉瑋晴台北傳真)

台北市文化局推行「文化就在巷子裡」以近距離方式接觸或互動,獲得民眾喜愛。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表示,文化局甄選表演團體標準過於苛刻,除一定水準之燈光、服裝外,要求表演團體提出專業證照或是公司行號等,導致基層表演團體難與專業團體公平競爭,文化局藝推處表示,只要是立案團體都可以申請,讓節目更多元。

鍾沛君表示,近期接獲反映,基層表演團體由於規模不大或非專業演出團體,無法與專業團體競爭有限的表演名額,成為遺珠之憾。對於「文化就在巷子裡」演出團體甄選標準,除了要提出專業證照或公司行號、展演團體登記之外,還需檢附半年度納稅證明與6個月內的信用證明。

鍾沛君說,在配置方面,如果是音樂展演類,展演團體還需設計與社區民眾互動的相關元素,同時也要求展演團體需搭配專業演出水準之燈光、音響、服裝等,有些社區型的業餘表演團體,多為樂齡人士組成,即使有與市民朋友同樂的強烈意願,卻因上述種種限制,難與專業展演團體競爭有限表演名額。

她要求,文化局應協同資訊局評估建立演藝資源線上平台,媒合表演團體與場地資源,只要有空閒的場地且維持場地整潔等費用,就能夠讓團體租借,讓更多表演業團體都有進行成果發表或展演的機會。

藝推處表示,處的立場都歡迎各界申請,申請條件就是立案團體,相關營業登記、公司行號都可以提出,有些來申請的也不是知名團體,同樣有提出申請資格,歡迎不同團體申請,讓節目能夠呈現比較多元的一面。演出時,現場的學者專家也會針對演出做評鑑,進而提升表演水準。

另關於台北市的各種場地租借使用,已建置公有場地租用平台,提供公園、校園、公民會館及區民活動中心等室內外空間,讓市民朋友及表演團體皆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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