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方近期對股市強化量化交易監管,滬深交易所在端午假期前分別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明確高頻交易標準,對高頻交易做出差異化監管安排,包括額外報告要求、從嚴管理異常交易行為、實行差異化收費標準等。

據大陸《證券時報》消息,滬深交易所7日晚分別就《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公開徵求意見。

細則明確了高頻交易標準,將投資者交易行為存在單個帳戶每秒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300筆以上,或單日最高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2萬筆以上情形的,認定為高頻交易。此外,對高頻交易作出差異化監管安排,包括額外報告要求、從嚴管理異常交易行為、實行差異化收費標準等。

在報告管理方面,首先,細則明確報告路徑、時限、內容及變更報告要求。首次進行程序化交易前,會員客戶應當向會員報告;使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應當直接向交易所報告。報告資訊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履行變更報告義務。

其次,明確會員報告管理要求。會員應當及時發現並督促客戶履行報告義務,對客戶報告資訊進行充分核查。明確交易所對報告資訊進行及時確認,定期篩查比對。

另外,對穿透報告作出原則性規定,明確程序化交易投資者與客戶開展收益互換等業務,並透過自身帳戶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按照交易所要求報告其客戶有關資訊。

有業內人士表示,更細化的監管細則將進一步強化量化交易監管。此外,可能更有效地打擊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的套利行為,規範市場運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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