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十軍團機械化步兵吳姓中士涉嫌在兼辦人事及財務業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謊騙同連隊12名官兵「溢領的戰鬥加給需繳回」詐得14萬餘元,並用來個人投資;台中地院審酌,吳男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且情可憫恕,3度減刑後依12項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可上訴。
吳男是203旅副班長並自2021年8月起兼辦人事與財務業務。前年3月至10月期間,吳男假訓練班隊名義,向同連隊12名官兵謊稱其「溢領戰鬥加給需繳回」,12人因不熟加給規定信以為真,便按照要求將款項匯給吳男。吳男共詐得14萬5182元,用於自己投資熱門商品以賺取差價。
直到國防部清查近5年曾受「短期班隊」訓練紀錄但仍支領戰鬥加給的現役人員及其溢領金額,受騙12人在查對薪餉及、互相詢問後才發現被騙,向上通報揭發,並由檢察官依貪汙罪嫌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認為,吳男利用職務之便,謊騙12名官兵以為參訓多領取的戰鬥加給需要繳回,佯稱將由代為收取以便層轉預財組,已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
台中地院審酌,吳男身為公務人員卻不知廉潔自持,為貪圖小利,藉此從中詐取財物,所為影響國民對於公務機關廉潔之信賴,行為不可取。但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尚具悔意,且其所犯的每筆款項5萬元以下,綜合考量犯罪情節顯可憫恕,認為7年判刑仍過重,3度減刑後依12個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