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2017年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3度開羈押庭,11日裁定羈押禁見。鄭文燦隨即送往桃園看守所。11日晚間21時熄燈後,根據作息,鄭文燦6時45分起床並開始食用早餐,12日早餐為麥茶、黑糖饅頭。
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持有桃園龜山9.5公頃農地,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廖男2017年以500萬元送到市長官邸行賄。檢調5日傳喚鄭文燦調查,6日認為鄭文燦涉嫌貪汙、洩密、洗錢重大聲押,不過桃園地方法院2度開羈押庭,都認為無羈押必要,分別在6日500萬元、9日12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9日第2度抗告,經高院發回,11日桃園地院第3次開羈押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律師也在當晚提出抗告。
鄭文燦曾是行政院副院長,是桃園看守所關押的「最大咖」,他室友則是詐欺、毒品被告,案情相對單純。11日晚間,雖然看守所有準備便當,但是因為他稱吃過麵包,就沒有吃晚餐,另鄭文燦不想讓編號曝光,因此看守所雖一度公布編號2350,但改號,並不再對外公布。
此外鄭文燦有購買棉被、涼蓆、枕頭寢具,並攜帶3天份慢性病藥物,12日將視鄭文燦身體狀況體檢,有需要也可安排醫師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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