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基隆市警員蘇昱鴻在值班台被撞死、日前新北警員黃瑋震也在巡邏時被毒駕撞死,2名員警遺族的撫卹金到底能領多少?連日來成為熱議話題。警政署長張榮興16日強調,2人的撫卹、慰問金等各項加總起來,都能領到2000萬以上,「這絕對沒問題。」
張榮興說,因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細則對於「因公死亡」 和「因公殉職」的定義寫得很嚴格,以致於外界對於員警執勤遇難死亡,竟不算「因公殉職」頗有非議,因此警政署會研究相關規定、法令,與主管機關銓敘部等單位共同研議,修正規定與法令,以免外界有誤會。
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因公殉職」是指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因為定義嚴格,近年許多執勤遇難死亡的員警,除台南殺警案之外,幾乎都被列為「因公死亡」,與殉職的撫卹金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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