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何牧珉考進國家安全局後遭退訓,2019年他上網揭露國安局軍官職稱及化名,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將他起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洩漏情報資訊2罪各判刑3年6月,合併執行4年6月,可上訴。
何男參加201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電子組錄取,2018年3月2日起在國安局訓練中心接受訓練,並於同年3月12日至30日在憲兵訓練中心接受戰技武藝訓練,該項成績經評定為57.4分不及格,何遭廢止受訓資格。
何男退訓後,2019年他在PTT八卦板等網站,寫文章國安考試及訓練,但內容揭露國安局軍官全名、化名及職稱,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何男。
一審台北地院審酌何男原本是國安局受訓人員,本應知悉工作及情報人員身分資料對於國家的重要性,竟因個人情緒揭露同梯受訓同學、國安局訓練中心少校隊長、主任等人的身分與職稱,必須受到嚴懲。
北院考量何牧珉否認犯行,且於全案開庭時數次隨意離庭或離席,也無視本案採不公開審理,屢屢要求非親屬人員一同入庭,再多次以其他瑣碎程序事項拖延訴訟,可見面對司法程序態度不佳,依洩漏情報資訊2罪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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