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保局萬華區清潔隊陳姓隊員,去(2023)年3月間涉嫌協助某診所負責人林姓醫師處理未以專用垃圾袋裝一般垃圾,收受1500元。台北地檢署今(26日)依行、收賄罪起訴林、陳2人。檢方審酌陳認罪,事後已將1500元退還林男,且賄款金額僅1500元,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起訴指出,陳男自2008年1月16日起,在台北市環境保護局萬華區清潔隊昆明分隊擔任隊員兼駕駛迄今,負責一般廢棄物及資源回收清運、處理及駕駛車輛等工作。
去年3月13日上午,萬華區某診所負責人林姓醫師,因未以台北市專用垃圾袋裝盛家中垃圾及廢棄物,並堆放於人行道上,陳男當時駕駛資源回收車執行路霸清除作業時,看到診所前堆滿垃圾,遂進入診所告知林男,未以專用垃圾袋盛裝的一般廢棄物垃圾需自行清運。
林男當場從衣服口袋中拿出1500元現金,要交給陳男,請陳男協助清運垃圾,陳男雖曾以自己是公務員不得收受民眾金錢,推託數次後,仍收下林男1500元,並於稍晚回到原處,協助林男清理垃圾。
檢察官審酌陳男自白認罪,犯罪所得已返還林男,且賄款金額未超過5萬元,請求法院依法減刑並從輕量刑。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