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師透過臉書結識2名國二、國三女學生,竟然以500園道4000,以及送飾品當為代價,多次約2名少女前往汽車旅館猥褻並發生性行為,甚至還在其中一名少女家的路旁就進行當街猥褻。地院審理認認定,工程師坦承犯行並與少女及家屬達成和解,日前依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在臉書暱稱「魯地瓜」的男子,透過臉書結識一名國二女生小美,又經小美認識國三女生小芳。於112年1月即4月份,將小美帶到汽車旅館,以提供約4,000元及手鍊、飾品作為代價,與小美發生2次性關係。
不但如此,該位工程師還將兩女約到某旅館內,在小美面前撫摸猥褻小芳。幾個月後,又將小芳載往旅館,以提供2,200元作為代價猥褻小芳。接著以同樣手法,前往小芳住處附近路邊,以提供1,000元及飾品進行猥褻。事後2名少女家長事後得知後氣炸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定,男方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及家屬達成和解,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及猥褻行為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完成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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