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媒體或社群網路平台上,偶有出現貼文招攬民眾出國捐卵賺取營養金,招攬內容大肆宣揚順道出國旅遊,還可兼賺高額營養金。國民健康署提醒,出國捐精卵恐誤踩當地法規紅線,例如:中國大陸嚴禁商業捐卵行為,而國內業者違法仲介可能觸犯《人工生殖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罰金。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近期發現網路上有部分網紅以「個人分享」名義宣傳出國捐卵,可領取高額營養金,這是走在灰色地帶,因為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蔡維誼指出,正值暑假期間,特別提醒民眾,出國捐贈生殖細胞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例如大陸地區迄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捐卵行為;赴美捐卵則應依規定持醫療簽證,倘若持旅遊簽證卻從事醫療或工作,一樣是違法的行為。
目前國內捐贈精卵為非商業行為,但捐贈者可領取營養金,捐卵最高9.9萬元、捐精最高8000元。蔡維誼說,《人工生殖法》規定捐贈男性須為20到50歲、女性為20到40歲,捐贈前須經人工生殖機構評估。
蔡維誼指出,台灣人口數較小,最重要的還是倫理問題,捐贈精卵以1次活產為限,也就是捐贈者必須沒有捐贈經驗,或是曾經捐贈但沒有活產,且已無儲存其他精卵。根據國健署人工生殖年報2021年人工生殖施術結果,共有320人次使用捐贈精子、1524人次使用捐贈卵子,佔整體人工生殖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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