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2021年間涉嫌殺害胡姓女友遭起訴,經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均認定陳男犯下「傷害致人於死罪」,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12日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以30萬元交保卻棄保潛逃,傳喚、拘提都未到案,彰化地院裁定沒入保證金,檢方也將發布通緝。
裁定書指出,陳修將前經彰化地院指定保證金額30萬元,具保人楊女繳納保證金後,將陳修將停止羈押釋放,檢方依其住居所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再予以拘提,亦拘提無著,且經通知具保人楊女帶同陳修將到案亦未果,足認陳修將顯已逃匿,因此聲請裁定沒入具保人已繳納之保證金30萬元。彰化地院同意彰化地檢聲請裁定沒入保證金30萬元及實收利息。
彰化地檢署表示,本署於今年5月31日依法通知陳修到案執行,陳修將未到,於6月4日發出拘票,拘提時間至24日,經執行機關回覆拘提未獲,於7月向法院聲請沒收保證金,7月29日裁定沒收,後續將即時進行發布通緝。
判決書指出,2021年10月,陳修將懷疑女友胡姓女子與陳姓男性友人有染,陳修將看到胡女滑手機,以為在跟陳男聯絡,一氣之下抓胡女頭部往地板床鋪猛砸,造成胡女頭部因此受創不治。
陳修將涉嫌殺害胡姓女友,遭彰化地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修將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判徒刑9年6月,陳修將因懷疑陳男與胡女有染,2度傷害陳男,法院認定犯下傷害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案子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胡女腦部的傷勢嚴重,足見陳的傷害行為用力之重,導致胡死亡,但陳否認傷害致人於死,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認定原判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上訴。陳修將再提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4月12日駁回上訴,依害致死罪判刑10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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