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名洪姓工人,2023年8月酒後駕駛BMW轎車,高速撞死晨起遛狗、走在斑馬線的王姓老翁,洪男認罪並因自首獲減刑,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洪男6年3月徒刑,罕見的是,法官也首度宣告,為達到「特別預防」效果,沒收肇事的BMW,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洪男2023年8月24日凌晨與友人在酒店完後,開著BMW載3名友人回到新北市五股,卻撞死早起晨運遛狗的王姓老翁。警方事後調查,當時王男正過斑馬線,洪男卻在未減速下高速撞擊,事後酒測高達 0.42。
洪男案發後自首並認罪。但合議庭認定,洪男事發時卻沒減速慢行、隨時準備禮讓行人,顯然漠視交通安全,依照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處 6年3月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罕見地宣告沒收肇事的 BMW 轎車。法官表示,此舉旨在徹底杜絕酒駕,發揮刑事法律的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效果。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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