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南港分局於2023年11月中旬接獲吳姓民眾報案,指不慎遺失一個香奈兒皮夾,警方隨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尋找,發現竟然是警備隊徐姓小隊長自己在停車場拾獲後「球員兼裁判」,回到派出所時,她僅在系統上登錄拾獲兩張金融卡,侵佔皮包及現金656元,事後遭分局發現函送法辦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因徐員與告訴人已和解,依侵占遺失物罪處新台幣5000元,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
根據調查,涉案的徐姓小隊長54歲,警專7期畢業,從警已33年,平日工作表現正常。同事表示,徐小隊長前年10月擔服2場路跑活動交管勤務,抓到2名酒醉民眾騎車上路,她平均每月查獲2件酒駕案,堪稱是「酒駕剋星」。
徐女坦承勤餘時段在重陽路人行道旁拾獲該香奈兒皮夾,一時失慮,竟將價值約2萬元的皮夾據為己有。徐女在東窗事發後,與吳女達成和解,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分局歸還皮夾。全案訊後,依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記過2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報請調整職務及服務單位。
經偵辦後,徐員遭到起訴,但事後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定,徐員歷年考績均屬良好,工作績效卓著,案發後坦承犯行,侵占物品已返還,應無再犯之虞,依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均宣告緩刑2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