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聲押,台北地院「無保請回」,且柯文哲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檢方提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依朱亞虎及邵琇珮證述等,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因此撤銷發回北院,但因證卷尚未發回,北院還待聯繫被告及辯護人,所以4日晚上不會開庭。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之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與應女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的行賄應女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
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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