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侯姓男子在1間精密材料公司擔派駐越南總經理,他明知道公司為避免損失,訂有海外區授信額度暨帳款管理辦法,有合作公司到期帳款合併逾期帳款計越南盾84億餘元。他仍然已手動方式,填載訂單多達33筆,導致公司損失24億元越南盾,折合台幣321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侯男明知道公司為確保受理客戶訂單得有效安全控管銷售條件及避免呆帳,訂有相關管理辦法。他卻以手開單方式,填載訂單33筆,也未依訂補開送貨明細單,規避公司規定,導致公司無法收回欠款24億餘元越南盾,折合台幣321萬餘元。
侯男坦承以手開單方式出貨,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罪嫌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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