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大生與女友、女友閨蜜小欣(化名)分租一處樓房,去年10月7日凌晨1時許,見小欣在浴室洗澡,他竟硬闖浴室,雙手環抱小欣,拍打小欣臀部,再強摸她的胸部及下體,還向小欣說「原來你這麼敏感」小欣不甘受辱,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6月徒刑,緩刑2年,須接受法治教育2次。
檢方起訴指出,當時小欣在三人租屋處共用的浴室沐浴之際,陳男以硬幣開啟上鎖的浴室門,硬闖入浴室內,以雙手環抱小欣,伸手拍打小欣臀部,小欣抵抗掙脫,伸手拿取毛巾、衣物要離開浴室時,陳男又伸手強摸小欣的胸部及下體,見小欣受到驚嚇,他竟向小欣表示「原來妳這麼敏感」。
小欣離開浴室要進房間,陳男跟在她後面,一直向小欣道歉,還說要看小欣吹完頭髮再走,小欣怒罵陳男,並說「不吹頭髮了」,下令陳男馬上離開,隨即報警,校方接獲警方通知也交由性平委員會進行調查。
學校性平會調查時,陳男只承認有闖進浴室,並環抱小欣,否認有拍臀、摸胸部及下體,也否認對小欣說「原來你這麼敏感」一語,事後僅向小欣道歉,並稱「不會再做奇怪的事情」,為此小欣拒絕與陳男和解,也要求陳男搬家。
陳男在審理時坦承對小欣伸出狼爪,並表示是一時失慮,並在審理期間與小欣達成和解及賠償,小欣也向法官求情輕判陳男,法官予以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諭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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