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納稅義務人林先生詢問,其使用牌照稅因逾期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強制執行,因一次繳清欠稅有困難,不知是否可分期繳納?
稅務局說明,近年來,許多人因經濟困難而無法按時繳稅,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為幫助納稅人度過難關,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推出了分期繳稅的政策供民眾申請,以減緩民眾的煩惱和困難。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經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如果有未按期限繳納之情形,分署可以廢止分期繳納,並且命令一次繳清所有欠稅,請民眾確實按期繳納,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