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陽姓男子等3人佯稱要購買泰達幣,今年6月22日與劉姓幣商約在內湖舊宗路見面,竟夥同林姓男子持彈簧刀,將幣商強押上車,用彈簧刀抵住脖子,矇眼捆手,搶走折合台幣的70萬虛幣,又順手搶走劉男身上1萬多元,士林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6月,張男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至於陽男尚在審理中,全案可上訴。
57歲劉男從事虛擬幣買賣,接獲陽男聯繫後,雙方約在舊宗路上面交,不料,陽男一停車,林男亮刀將劉男押上車,並以束帶綑綁雙手,並以劉男的身分跟上游說已拿到現金,讓上游轉虛幣到指定的帳戶,得手價值70萬的泰達幣2萬多顆。
22歲陽、林男得手以後,將劉男載往新北市樹林區,丟包前還搶走劉男身上1萬多元現金,供兩人臨時花用,變賣泰達幣以後,林男又獲得5萬多的報酬,事後雙方未達成和解,法院考量林、張高中肄業,從事飲料業、修馬路,依加重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有期徒刑7年6月、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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