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與王女兩人為夫妻,因經濟困窘,竟設局仙人跳陳姓男子,以性交易為由,由王女將陳男約到摩鐵後,等到陳男全裸洗完澡毫無防備之時,林男與友人邱男持玩具槍、鎮暴槍衝進房間毆打陳男,用手機拍攝陳男全裸樣貌,同時逼迫他簽下80萬元本票。
新竹地院法官調查,林男與王女去年底透過臉書私訊陳男邀約性交易,王女趁著陳男盥洗時,通知林男與邱男可以動手了,兩人便帶著空氣槍、鎮暴槍以及短刀衝進房間,除了對陳男射擊之外,還以短刀壓制、毆打踹踢陳男,至使男男只能被迫被拍下全身全身赤裸裸露生殖器之性影像,並被迫拍攝他與王女同寢照片。
林男等3人強拍陳男性影像後,強迫陳男簽發本票、借據,要脅陳男在當天午夜前給付現金,否則就要散布他的裸體影像,還要告訴他家人。陳男因此簽下4張20萬元本票,承諾馬上籌措現金,才得以脫困。
受困1小時的陳男因遭毆打,前胸、腹部、左後頸、左上臂、左前臂、右前臂、後背部、下背部擦挫傷及扭傷等傷害。事後裸體影片還被王女傳給表妹觀賞。警方獲報後,3人即遭抓捕。
法官調查,林男與邱男兩人均有毒品前科,難謂素行良好,審酌被告林男、王女計畫以「仙人跳」之方式強盜取財,被告邱男受邀參與本案對告訴人陳男實行之強盜行為,使陳男遭受強暴、脅迫手段而身心受創,受有財產損害,兼衡被告3人之犯罪動機、目的、犯罪分工情形,依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各判處7年2個月到8個月不等刑期,林男另外依犯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他法使人觀覽以強暴攝錄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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