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詐欺案件的40歲傅姓單親媽上交友軟體結識莊姓男子,兩人並以結婚為前提準備各出30萬元購房,傅女假冒中華郵政名義製作匯款紀錄取信莊男,讓莊男匯款20萬元給傅女,事後求證房仲才發現根本沒匯款,氣到報警。
自稱是竹科大廠員工的傅女,去年初透過交友軟體結識莊男,兩人網聊4個月後見面,莊男一見傾心,隔天就提出交往,兩人談及未來,傅女提議各出30萬元買房,兩人在交往後一周就馬上去看房,並立即下訂。
傅女為取信莊男,當天晚上冒用中華郵政名義製作簡訊內容為「親愛的客戶您好:您已完成轉帳10萬元至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如有疑問請致電客服,中華郵政啟。」以通訊軟體傳送莊男,並告知:「我匯10萬元過去訂嘍!」
莊男誤以為傅女已將買房訂金10萬元轉帳至房仲公司帳戶,以為傅女真心與他共同買房,遂於隔天早上將約定由他負擔的20萬元,依傅女指示匯款至傅女之女的帳戶,約定餘款10萬元等到兩人公證結婚登記時再支付。
莊男未確認款項是否已送達,當天向房仲詢問後,始悉傅女並未支付買房訂金,莊男認遭詐騙,透過165反詐騙專線報警處理,上開已匯入傅女之女帳戶的20萬元,即刻因通報異常交易而隨即遭圈存。
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傅女的銀行帳戶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傅女之女的帳戶僅有存款93元,加上傅女始終提不出在職證明,足以顯示傅女根本沒有能力可以購房或可獲得貸款,因此認定傅女所涉詐欺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犯嫌。法官依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傅女有期徒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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