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28日騎機車誤闖國道10號,遭警攔下後稱「是導航帶的」,而後警方查出林男竟僅17歲,是未成年無照駕駛,當場通知家長帶回,並開出2張罰單,合計最高可罰3萬元。
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指出,17歲林姓少年不僅無照駕駛還騎機車誤闖國道,他行駛在國道10號西向25.6公里處里港段時遭攔下,林男稱是「跟隨導航而誤上國道」,警方除依法製單舉發外,並在排除下交流道後通知家長帶回。
警方表示,機車行駛國道,依法可對機車騎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開罰,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而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開罰,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因此合計最高可罰3萬元。
警方提醒民眾,如果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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