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國與外籍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00年結婚,並約定在台灣共同生活,不料,小萱來台當天竟然就離家出走,阿國雖然數度請求小萱返家,卻均遭到小萱的拒絕。不滿小萱惡意遺棄,且婚姻淪為有名無實,迄今已經逾24年,阿國最終選擇放棄,依法訴請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考量,雙方已分居逾24年,長期關係疏離,足認雙方已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在客觀上已足使任何人同處阿國此一情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確已生破綻,而且無回復的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阿國非唯一有責之配偶。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