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棒球場爭議再掀波瀾,桃園地院判決承攬棒球場的巨佳營造,因未付尾款給下游包商揚名實業,應須給付737萬元。新竹市議員楊玲宜痛批市府與巨佳未能讓包商改善與行驗收程序,衍生出的球場後續改善工程標案近1.3億元,市議員林彥甫則認為前朝跟現任市府都有責任。市府則聲明,該案件是統包商與其下包廠商之間的民事糾紛,與市府履約管理無直接關聯。

楊玲宜在臉書指出,桃園地方法院除了判巨佳敗訴,也並駁回被告巨佳求償4100萬全場換土工程費用,因巨佳與竹市府雙雙拒絕讓包商進行改善與驗收程序,後而衍生出的球場後續改善工程標案近1.3億元,竹市府應要求巨佳負起責任。

此外,楊玲宜也批竹市府阻礙公正第三方鑑定單位進入球場鑑定,在棒球場在鑑定且未進場改善前,已被竹市府大規模破壞現場,讓鑑定單位無從鑑定。且市長高虹安口中所說的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非我國專業鑑定機關。

林彥甫則認為法院之所以無法認定棒球場下包廠商有施工瑕疵,前朝跟現任市府都有責任。前市府讓球場未驗收先開打,排水測試時也說問題不大,所以法院無法認定施工有瑕疵,現任市府未循法律程序,自行開挖,破壞證據,導致在法律上無法證明廠商施工問題。

對此新竹市府12日發聲明澄清,市府在啟動覆土移除與改善工程前,統包商曾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近1年,致使棒球場相關覆土移除與改善工程無法進行。保全證據期間,市府均配合法院進行結構鑑定等作業,直到保全證據解除。

針對有錯假言論指出市府未驗收卻開挖球場,市府嚴正駁斥,球場(覆土區域)部分因統包商始終無法提交有效且經審認之資料,也不配合進場移除超載覆土,已遭市府解除部分契約,所有行動均依法行政、合乎程序,絕非任意開挖或破壞。

市府嚴正聲明,日前桃園地方法院所審理的案件,係統包商與其下包廠商之間的民事糾紛,與市府履約管理無直接關聯。市府僅針對與統包商之間的統包契約負責監督及履約審查,歷來均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提交結構安全、排水改善及相關設計圖說。統包商多次拖延、未能配合補正,才導致改善計畫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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