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仁堂明仁會雙和分會分子黃秉森、楊竣祺、鄭向恩等6人,民國113年懷疑余姓男子私吞詐欺款項180萬元,涉將余男拘禁長達四天,期間持電擊棒等物凌虐及捆綁,余男不堪受虐從廁所窗戶爬出,隨後墜樓死亡,台灣高等法院將6人分別判處2年到8年9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黃秉森、楊竣祺、鄭向恩113年6月22日前加入竹聯幫仁堂『明仁會雙和分會並以新北市中和區一處房屋為其據點。楊竣祺遂介紹余姓男子擔任明仁會旗下詐騙集團車手,然余在6月18日私吞所收取之詐騙款項180萬元,楊竣祺要求擔負連帶責任,楊竣祺等人將余拘禁在休息室內並毆打,命令余撥打電話給余的母親等人籌錢(相當於所指180萬元詐騙款項之數額)。
高院認為被害人遭被告楊竣祺、黃秉森、鄭向恩、王柏勳、田金狐殘酷凌虐,飽受極為巨大之身心壓力,且遭拘禁多日,即使家人已匯款並同意擔任車手還錢,被告6人仍不讓被害人離開,故被害人才會嘗試自浴廁窗戶逃離而發生墜樓死亡之結果,將楊竣祺依強盜罪判囚4年6月,鄭向恩犯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8月,黃秉森判刑8年9月。張宥鈞判刑2年。王柏勳判刑7年8月。田金狐判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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