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旬老母因年老病重,悶死照顧超過半世紀的重殘兒,被判刑2年半,法官籲請總統特赦,總統府13日回應,個案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基於尊重司法獨立,政府不會介入,將視司法程序完成後再為後續。對此,律師葉慶元指出,《赦免法》第3條可沒說「受罪刑宣告『確定』之人」才可特赦,他並以美國法為例,指出美國總統的赦免權可在犯罪後任何時間發動,毋須等到判決確定。
台北市松山區一名8旬婦人長年照顧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和90歲老邁丈夫,2023年因確診新冠肺炎在房內自行隔離,想到自己年事已高,無力再照顧兒子,趁外籍看護盥洗的空檔進到兒子的房內將門反鎖並將其悶死。考量劉婦犯罪情狀顯堪憫恕,且已難再犯殺人或傷害等其他案件,法官建請總統特赦。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3日表示,對於社會弱勢家庭面臨長期照護壓力所承受的沉重負擔,政府深切關注,也將持續強化長照支持網絡,避免類似的悲劇發生。她指出,惟個案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基於尊重司法獨立,政府不會介入個案,各界所關注事宜將視司法程序完成後再為後續,亦即案件仍在審理中,並未定讞,待定讞後再視程序處理。
葉慶元1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昨天跟著倡議、呼籲總統特赦時,心情有點複雜,覺得總統賴清德應會順應民意,並藉此彰顯民進黨的人權價值,可能支持度因而暴漲。對於總統府「個案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基於尊重司法獨立,政府不會介入,將視司法程序完成後再為後續」的說法,他提到,《赦免法》第3條可沒說「受罪刑宣告『確定』之人」才可特赦。
葉慶元指出,根據《赦免法》第3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以美國法為例,美國總統的赦免權可在犯罪後任何時間發動,毋須等到判決確定。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