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未依規定的搜尋結果,共1,778筆
上周五(7日)晚間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開車行經南區工學路時,路邊臨停撞上吳姓女子停放家門口的電動輔具車,再往前推撞到休旅車的後保險桿,監視器畫面中賴男有下車查看,但未處理就離開現場,吳女接獲鄰居告知後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為賴男所持有,賴男矢口否認犯行,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後承認是自己所撞,依肇事逃逸開罰。
蘆竹警分局前天 (7日)配合桃園市環保局,鎖定掃蕩改裝噪音車輛,展現「執法悍將」強勢執法的決心,同時向民眾宣導改裝最嚴重可扣牌等最新修法資訊,以嚇阻改裝車噪音擾民歪風。山腳里長徐慶堂也感謝所有夜間執勤的「打噪英雄」,在寒風中犧牲休息時間守護里民安寧,並親送熱飲與點心至現場慰勞,表達地方對一線執法人員的最高敬意。
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富胖達)因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勞工局依《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開罰30萬元,富胖達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二審均認定自治條例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富胖達免罰,全案定讞。台南市政府強調尊重判決,但將持續為外送員安全爭取權益,並將建請行政院修法,將外送員保障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
因應中央宣布11月7日零時起豬肉復市,新竹縣市、苗栗縣衛生局啟動稽查機制,桃園市政府8日至市場了解豬肉價格有無波動。苗栗縣肉品市場代理總經理林澄清說,目前禁用廚餘餵豬至12月6日,但因苗栗是全國最大黑豬拍賣市場,後續是否禁用廚餘將視畜牧專家進一步評估或研發專用飼料。
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富胖達),因未為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依《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開罰30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定該自治條例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屬無效規範,判決富胖達免罰。台南市府不服後仍遭高等庭駁回,全案定讞。
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0月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46.1公里處時,因前座乘客被國道警察拍下「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事後收到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開出的3000元罰單。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在法庭上大聲喊冤,辯稱「乘客是先繫好安全帶才穿上外套」,導致照片判讀錯誤,根本沒有違規。
北市外僑學校傳出校園霸凌案,有家長指出小孩從幼稚園到國小,長期遭4名同學以圍毆、吐口水方式霸凌,校方卻以「僅為學童嬉鬧」為由拒絕通報。國民黨議員柳采葳痛批,外僑學校不是法外之地,拒絕通報霸凌已不是第一次。教育局回應,10日將派員至學校了解,倘有違反相關規定,將命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最重得減招或停招等處分。
北市外僑學校傳出校園霸凌案,有家長指出小孩從幼稚園到國小,長期遭4名同學以圍毆、吐口水方式霸凌,校方卻以「僅為學童嬉鬧」為由拒絕通報。國民黨議員柳采葳痛批,外僑學校拒絕通報霸凌不是第一次,外僑學校不是法外之地,仍須依循本國教育法規。北市教育局回應,已行文學校1周內來函說明未依規定通報原因跟處理方式,校方尚未回函,下周一將派員至學校瞭解,倘有違反相關規定,將命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最重得減招或停招。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一名交通分隊小隊長,今年3月間涉嫌利用警政系統不當查詢多筆交通事故資料,市警局主動稽核發現疑似異常查詢後,經督察室會同新化分局調查時,還接獲3名交通分隊警員具名檢舉該小隊長未依規定變更交通事故案類,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除記1大過並改調回交通警察大隊擔任非主管職務,也將全案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一名男子阿洋(化名)日前清晨騎機車上班時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16毫克,被依「10年內三度酒駕」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並公布姓名。但他堅稱只是吃檳榔、擦中醫藥膏被誤會「有酒味」,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法官認為,警方未依規定評估是否「情節輕微可改勸導」,裁量怠惰有違法之虞,因此撤銷裁罰。
台中一名李姓騎士,今年1月騎車行經北區尊賢街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左轉,遭後方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吃上1200元罰單。李男不滿,認為檢舉制度遭濫用,甚至指控檢舉人行為已涉《跟蹤騷擾防制法》,憤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為違規事實明確,檢舉也於法有據,當庭打臉原告,判決騎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公布今年市售藥品與醫材稽查成果,共抽驗7件藥品、血管內輸液套及化粧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同時巡查衛生棉條及臨床電子體溫計等家用醫療器材標示,並對縣內藥商及醫療院所展開查核共發現37件標示或登錄疑涉違規產品,相關案件已移交所轄衛生局後續處置。
高雄鳳山溪近日接連遭廢水汙染,經高市府環保局調查,有建商3日抽取地下水後,未妥善處理就直接排放側溝,另有電鍍工廠4日將強酸廢水繞流偷排,導致鳳山溪嚴重汙染,環保局將對建商及電鍍工廠依《水汙法》開罰。對此,議員痛批,鳳山溪汙染事件頻傳,市府應設置工業汙水處理廠,建立完善納管與監控機制,而非只會開罰了事,這樣等同縱容不肖業者持續偷排。
高雄市大社區一間餐飲店被民眾投訴,指稱購買的米糕中驚見蟑螂,引發食安疑慮,衛生局今(5)日接獲通報後派員稽查,雖現場未發現蟑螂,但業者坦承照片內容屬實,衛生局已依相關法規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多項衛生缺失。
一名80歲李姓老翁,今(5)日上午於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上騎乘微型電動車,於路口忽然「鬼切」至內側車道,讓行駛於內側車道的30歲蔡姓男駕駛反應不及,開著廂型車擦撞李翁後,再撞上路口號誌桿,李翁則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初步研判李翁違規左轉釀禍,詳細肇因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高雄鳳山溪近日遭污染,水色成不自然墨綠色,且有魚群翻肚死亡,經民眾通報,高市府環保局立即派員到場勘察,查獲一間電鍍工廠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卻未依規使用,直接將強酸廢水繞流排放到水溝,造成鳳山溪嚴重污染,環保局當場勒令停止排放,並將依違反《水污法》裁罰6萬至2000萬元。
台南一名成姓運將短短3分鐘內在市區狂飆,接連被民眾檢舉未打方向燈、闖紅燈再未打方向燈,吃上3張總計5100元的罰單。他不服提告,辯稱民眾沒有公權力,檢舉影片是「違法蒐證」侵害隱私,要求法官排除證據。但法官當庭勘驗影片,認定違規事實明確,且民眾在公共場域檢舉交通違規於法有據,直接打臉運將說詞,判他敗訴定讞,還得負擔750元訴訟費。全案定讞。
台北市中山區巷弄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3日下午3時51分,一輛由許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行經長春路137巷北往南方向時,在松江路170巷的無號誌路口,與一部由陳姓男子騎乘、後載陳姓女子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導致機車上2人受傷,所幸雙方經酒測,數值均為0。
家長帶幼兒騎機車出門,將幼兒當成「夾心餅乾」的3貼違規頻傳,不過在高雄市燕巢區的安招路,昨(3)日有民眾目擊幼兒成「背包」附掛於後座女子背上,雙腳懸空在車牌後方險象環生,網友看傻喊「長得大算賺到」。針對此案警方說明,將依《道交條例》開罰外,行為已明顯至兒童於危險中,後續會依規定通報社會局釐清照顧狀況。
台中一處養豬場爆發全台首例非洲豬瘟,中央3日公布完整疫調報告。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該案場之上游豬隻、廚餘供應,或是下游屠宰、肉品市場,所有關聯場皆呈現陰性,且可排除病源為人、豬的可能,最大疑慮來自未烹煮的廚餘,屬「單一案例、單一來源」。環境部則說,該案場未依規定每日上傳廚餘蒸煮照片或影片,地方環保機關每月應稽查1次。